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司遥番外·17(2/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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袁律师走进来,微笑着坐在我面前:“别怕,温律师把案子交给我,我肯定会把你安全地带出去。”

“现在…”她从包里拿出手机,在警察许可下递给我,“你的老师想和你谈谈。”

我接起手机,屏幕还没亮完,眼泪就涌出来:“Iseylia…Iseylia教授… 我…”

“遥遥。”Iseylia的声音格外温柔,却压不住心疼与愤怒,“这样的事情,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?别怕,袁律师会处理好,我给你在广州安排好了住的地方,袁律师会陪你去,你先去广州,补办护照和visa,然后去香港,没有人能再伤害你了。”

我哭得说不出话,只能断断续续把事情讲出来。

Iseylia沉默了几秒,声音低下去:“他们如果敢来,就让他们来。我会让他们尝尝德国监狱的饭好不好吃。”

她叹息一声,又忍不住责备,“可你为什么这么傻?要是砸重了,真出了人命,我妈也不一定能救你。耀祖他爹死了没关系,可是你呢?你有了犯罪记录,还怎么回德国?怎么读博?”

我哭得更厉害,一直道歉:“对不起…对不起…”

“不要道歉。”她柔声安慰,“这不是你的错。别怕,遥遥,别怕,别哭,有我在。”

而我却哭的更大声,几乎是号啕大哭。

我哭得几乎说不出话,肩膀一抽一抽,整个人像要散掉。

电话那端,Iseylia的声音还是一贯的低沉而柔软,她特有的带着一点瑞士口音的德语,总让我格外安心:“Artemis,别怕。你是我最好的学生,我最出色的研究助理。没有你,谁帮我算暗物质横截面?谁陪我验证那些小行星迁移的轨迹?谁陪我去拿诺贝尔奖?”

我屏住呼吸,泪水模糊了眼睛。

她继续说,带着一丝笑意,却又是心疼到骨子里的温柔:“以后如果我有女儿了,谁来给她补习功课?你以为我会让别人把你从我身边抢走吗?不会的。我绝对不会让你被他们伤害,更不会让你被他们拿去做交易。”

她的每一个字都像在我心里点火,烙下印记。我哭得更厉害,却不再是孤立无援的绝望,而是一种被紧紧拥抱着的安全感,我忽然觉得,Iseylia很像妈妈,那种我从1岁到现在,都在幻想的妈妈。

我想到她说,如果她有女儿,忽然很羡慕那个还不存在的小孩,Iseylia和师公的女儿,肯定会和他们一样善良、美好,会成为全世界最幸福的人。

Iseylia又安慰了我一会,我的情绪渐渐稳定,挂了电话,把事情经过一五一十的告诉了袁律师。

袁律师听完,转身与办案的警官交涉。她声音冷静,却每个字都像钉子一样落下:

“首先,关于她父亲额头的伤。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,故意伤害罪需要造成轻伤以上后果。司遥用石头击中父亲,经过检查只构成轻微伤,法律上不构成刑事犯罪,最多是治安处罚。更何况,她是在被长期限制人身自由、情绪受逼迫的状态下的自我防卫,应当认定为情绪失控的正当反应,不存在主观上的故意伤害。”

她停顿了一下,把话锋转向另一边:“但是,她父母的行为就完全不同了。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二十六条,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属于违法行为。现场发现的加锁房门、被撕毁的护照、没收的手机和证件,都是直接证据。这已经远远超过‘管教’的范畴。”

警官皱了皱眉:“可他们是父母,主张只是出于管教,这类案子在司法实践里很复杂。”

“复杂吗?”袁律师轻轻冷笑,指着文件上面窗户和门锁的照片说,“这是你们刚才在现场查到的证据——加锁的卧室门、窗户加装的铁扣、撕毁的护照、被没收的手机和居留证件,这些证据足以证明,这不只是‘管教’,而是赤裸裸的非法拘禁。”

她顿了顿,眼神凌厉:“他们阻止她出境,剥夺她与外界的通讯,把她锁在房间,连窗户都加了锁。这种行为,已经完全符合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的构成要件。”

年长的警官抬头:“可是他们坚持说是出于父母管教,他们把司小姐锁在房间里的时间不足24小时,她身上也确实没有任何伤痕。”

袁律师打断他,语气冷峻:“在情节严重的情况下,限制他人人身自由超过3小时就已经构成了非法拘禁。成年子女已经享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和人身自由。任何以‘亲子关系’为由剥夺自由的行为,都是违法。

你们刚才也看到,她父母甚至销毁了护照,这不仅妨碍了她的出行自由,还涉嫌妨害出入境管理。你们如果把这事归为‘家务事’,就是推卸责任。我可以随时联系检察院提起监督。L.K和君平的名字…”

她故意顿了顿,“以及我的上司,凌翊主任,你们应该不陌生。”

空气凝滞了几秒。她的气场压得整个办公室安静下来。

年长的警官沉吟片刻,只得点头:“好,我们会立案调查。至于司遥,她今晚可以先带走,但需要随时配合后续调查。”

就在警察同意立案后,母亲忽然叫嚷着:“阿sir!她欠我们钱!有欠条有合同的!”她从随身的袋子里翻出一张皱巴巴的纸,挥在空中,“这是当年签的合同,她本科毕业后,要一次性给嘉荣十万,还要每个月一万生活费,这是她自己签的!”

父亲立刻跟着吼:“对!这是合同!她自己签的!她不但要坐牢,还要把钱补上!”

我实在没忍住翻了个白眼,那是我十九岁时,他们强迫我签下的,而我也清楚这种合同无效,也不知道他们现在拿出来闹什么鬼笑话。

袁律师接过纸,只扫了一眼就冷笑:“这份所谓的‘合同’,没有任何法律效力。第一,当事人签字时处在明显胁迫之下,合同无效。第二,这份协议内容违反公序良俗,剥夺了基本人格权,把子女当成‘提款机’,任何法院都不会认可。第三,就算退一万步讲,这也和今天的案子没有关系。非法拘禁是刑事问题,不是经济纠纷,你们别想混淆视听。”

母亲脸色刷地白了,嘴唇哆嗦:“可是…可是这是她签的!”

袁律师冷笑:“签了也无效。你们如果敢拿这份纸去法院,我可以保证,它会被当成一张废纸扔回来,还要加上你们的刑事责任。别以为在法律面前玩小聪明。”

父亲涨红了脸,握紧拳头,却说不出一个字。耀祖也想开口,被袁律师锐利的眼神一扫,立刻缩回去。

气氛彻底冻结,连年长的警官都忍不住点头:“这纸,确实不具备法律效力。你们还是不要再提了。”

我坐在一旁,手心仍在冒汗,却第一次感觉到一种——彻底的解脱。

离开的时候,袁律师见我眼眶发红,却还是强撑着镇定,轻声问我:“想先去哪儿?要不要我直接带你去广州?”

我摇了摇头,声音有些哽咽:“袁律师,可以…先陪我去一趟口岸吗?我想亲眼看着姐姐回澳门。”

她微微一怔,随即点头:“可以。”

清晨的横琴口岸,天色还带着薄薄的晨雾。大厅里几乎没人,只有几个早起上班的居民,打着哈欠,眼神很困。

我和姐姐站在入境通道外,灯光把她的脸照得格外苍白。她整个人瘦了一圈,肩膀单薄得像风一吹就会倒。

我忍不住伸手握住她的手,盯着她眼睛,一字一句:“姐姐,你瘦太多了,真的要注意身体。以后你有了儿子,也千万不要忽略雅晴。不要让她变成我们这样,别让她觉得自己不被爱。”

她眼泪瞬间涌出来,喉咙哽着,只是拼命点头。

我把早已准备好的袋子塞到她怀里,那里面是我给雅晴买的衣服,还有一个厚厚的红包。

“这是给雅晴的红包,”我低声说,“我没时间去看她了,你跟她说…等她大一点了,来慕尼黑找小姨玩。还有…给你的化妆品。”

我哽咽了,“本来给你买了全套的La mer,但是被妈妈抢走了,下次我给你买新的…”

姐姐抬起泪眼看我,收下了衣服,但是把红包塞回给我,一直摇头:“我不要,你自己留着吧,你比我更需要。”

我拥抱了姐姐,轻声嘱咐她:“阿姐,你自己也要远离爸妈,别再被他们吸干了。他们要钱,你就少给,不给也可以。你的人生已经够苦了,不要再被他们绑住。”

“嗯…”姐姐看着我点头,眼神很绝望,我想,她多年的价值观崩塌,肯定很难接受,但是,长痛不如短痛。

我把红包塞回给她,语气无比坚定:“拿着吧,阿姐,我在爸妈那边瞎说的,其实我工资很高,每个月折合人民币有五万多,其实我很有钱…”

姐姐早已哭的泣不成声,抱着我说:“阿遥,你一定要好好的,你运气很好,你遇到了很好的老师,你比我好,阿遥…”

姐姐的司机走上前来轻声催促她,我也拍拍她的肩膀,告诉她我会照顾好自己,让她快回去吧,她最后哽咽着拥了我一下,泪水打湿了我肩膀。

“阿遥,你要平安。”她声音颤抖。

我点头,心口像被什么堵着,但还是强撑着笑了笑:“放心吧,我一定会的。”

看着她的背影渐渐远去,我深吸一口气,转身跟着袁律师离开。背后,晨雾里升起一抹淡金色的光,像是黑夜后的第一个缝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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